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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应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大病医疗互助费根据长沙市统一规定标准由单位参保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足。
大病医疗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费用(已由单位申请办理大病代扣的单位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互助费从其应划入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中抵扣)。
拓展信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规定的住院、急诊抢救费用、特殊病种门诊的医疗费用及参保人员健康管理费用支出。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用于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及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