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烛火、电加热器具等将火漆蜡、糖等加热融化,再用印章按压成各种造型,时下,火漆印章在网络平台的销量相当可观,深受青少年欢迎。
然而,这类产品目前无法界定为何种产品,没有对应的产品标准,许多产品无法溯源、质量存疑,存在烫伤、刺伤人体,以及漏电、误导消费者将火漆蜡混淆为食品误食等隐患,尤其是对火漆印章目前主要消费群体之一的14岁以下未成年人而言,这些安全风险可能成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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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6月27日)曝光一批风险监测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火漆印章类产品,并发出消费警示。
一分多钟就可能烫伤
将点燃的蜡烛放入烛台底部,再把餐巾纸放在烛台顶部,3秒钟后就开始燃烧,慌乱间,找不到任何东西去扑灭火焰。
“容易接触明火被灼伤。”上海市质检院轻化所所长章若红表示,此次风险监测共抽样20批次火漆印章,来自网络平台和本地的文具、玩具实体店。其中,11批次含有蜡烛和烛台,可产生明火,但产品结构中没有可以阻断儿童与明火接触的屏障,儿童将手伸入烛台可直接接触火源,可能受伤;7批次连烛台都没有,存在儿童直接接触明火的风险。
“目前火漆印章类产品没有确切的产品归类,但监测发现,各种渠道在宣传推广时,将其与玩具画等号的倾向性很明显。”章若红介绍,20批次样品中,有8批次明确标称产品适用年龄在14岁以下的人群,15批次从线上渠道采集的样品均在网页明示这类产品是玩具。
按照国际通识,玩具的使用人群为14岁以下未成年人,相关产品质量要求更高更严格,遗憾的是,目前多数商家将这些火漆印章说成是玩具,主要是出于营销推广目的,吸引、误导辨别能力有限的儿童消费群体,对于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却不上心,反映出当事人社会公共意识的淡薄,以及对保护未成年的认识不足。
在监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还有产品加热部位周边温度升高过快,存在烫伤风险。
许多火漆印章产品配有金属手柄,供使用者与明火隔开一小段距离,这样看似安全的融化火漆蜡的过程其实隐患重重。
根据我国强制性标准《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热源玩具手柄、按钮和其他手可触及的部件的温升不应超过以下数值:金属部件25℃、塑料部件35℃。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注意到,仅过了70多秒,头部勺子放在烛火上的金属勺的勺柄温度已从33℃飙升至70.4℃,另一款小黄鸭造型的电加热炉启动加热80多秒后,加热炉与塑料外壳交界处的温度从25℃升到60.6℃,温升均超过标准限值。
监测还发现,6批次样品含有镊子、搅拌棒或徽章,存在功能性锐利尖端和可触及锐利尖端,但未设警示说明,儿童使用时,可能刺伤皮肤。
尖锐程度超标,测量器具的顶部亮起警示灯
“糖蜡”真的可以吃吗?
一些火漆印章类产品还使用糖果替代火漆蜡,将“糖蜡”“可食用”作为卖点,然而这些糖果被打包进火漆印章“礼包”,疑似三无产品,没有配套供溯源和查验的标签标识,质量和食品安全性存疑。
同时,与糖果直接接触的火漆印章、融化勺等配件应视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要求保证质量和安全,但在监测过程中,3批次所谓的“可食用火漆印章”均未标明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也没有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可能导致儿童误食。
即使没有误食,这类来历不明的配件是否会在使用过程中,将有害物质或污物迁移、带入糖果中,也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网购平台上有商家称火漆印章“可以吃”
“生产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在产品包装全面准确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信息,以显著的方式注明产品适用年龄和相关警示,保证产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产品监督处副处长石凯表示,对于此次风险监测结果,一方面将会同技术机构,把项目结论和专家评估建议汇总上报给国家标准委,为相关产品标准的制定提供更多依据;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部分产品存在虚假宣传、无产品厂址等问题,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回应民生关切。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没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的“三无”产品,不要听信商家误导,火漆印章类产品存在诸多风险,不建议作为玩具给儿童独立玩耍,购买时请关注安全警示信息,尤其注意产品是否含有可能致使儿童误吞后窒息的小零件,还有容易刺伤、割伤孩子的尖锐部件,不要轻信“可食用”的宣传,谨慎选购用糖果替代火漆蜡的火漆印章类产品。
全英文的外包装,让消费者看得一头雾水
本文作者:陈玺撼
题图来源:陈玺撼